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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地方高校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6-06 阅读:

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20136号)的有关精神,现将公司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办法

1、申报对象:公司全日制一年级及二年级学术型研究生(不含已经获得其他创新项目资助的员工)。

2、项目的要求

 (1)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我国当前或将来体育事业和体育科学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瞄准国内外体育科技发展的热点或前沿问题,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研究课题应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一致或相同。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并具有可预期且较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
  (2)
具有较为详细可行的科研计划和学术交流计划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性强。具有重要理论和实际意义。
  (3)
学术科研成绩已有一定水平在读期间已经在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参加过国内、国际重大学术活动等。

(4)项目立项后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监督研究生实施项目。凡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有能力冲击全国和上海市优秀博(硕)士论文的项目予以优先重点资助。
  3、申请立项程序:
  (1)向所属系(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上海市地方高校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纸质一份;已有科研成绩复印件一份;申报表电子版文档。
  (2)各系(院)进行初评,提出建议资助的项目。由系(院)统一将初审通过者的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处汇总。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对各系(院)上报的推荐立项申请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受资助项目及员工名单。审批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上海市学位办审批。
  4、经费使用:经费的使用根据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5、成果结项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方予结项:
  (1)被资助的科研项目应是被资助者学位论文工作的一部分,提交的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相关,项目研究的最后成果应体现为被资助者的学位论文。被资助者的学位论文优先参加各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
  (2)博士生在结项前必须有以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在一般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学术论文相关的文章2篇以上(含2篇);同时学位论文盲审的成绩必须全部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3)硕士生在结项前必须有以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在一般期刊公开发表与学术论文相关的文章1篇以上(含1篇);同时,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盲审成绩必须全部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4)在有关期刊发表项目学术论文时应注明:本论文为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并注明批准文号;
  (5)所有被资助课题须在学位论文的声明页最后一行须标明“※本论文受上海市地方高校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课题编号]资助,字体与正文字体相同。

  (6)项目建设期满,结项申请人应填写《上海市地方高校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于指定时间内将结项报告书(纸质一式一份,须含原件)及项目建设成果送交所在系(院)。系(院)初审后集中上报研究生处,所有上报材料均需附电子版。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的拟结项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结项项目。
   
7)不能按要求结项者,则推迟学位申请(按学期计算),直到符合结项要求为止。

6.资助计划

根据上海市学位办的要求,本年度可申报额度为博士项目30项,每项资助20000元;硕士项目20项,每项资助10000元。

各有关系(院)要充分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项目申报工作以系(院)为单位进行初评,材料上交时间截止 2013613日上午9 之前,交研究生秘书曹老师和卞老师处,系院初评结束后于 6 14 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

  联系人:刘建炜       电话:51253165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