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党员是党的行为主体。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问题。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基础
,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们党在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2004年9月,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保障条例》),完善了党员民主权利行使的程序,使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应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抓好《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发展党内民主。
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范围。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应制定有关法规,落实党务公开和党员政治参与程序,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外的党内活动,尽量对党员公开。创新党务公开制度,比如公开办事程序和决策程序等。建立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应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让广大党员增强对党内事务的了解。规范权力运行,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拓宽信息通报渠道,在党务管理工作中引入现代科技新成果、新方法,提高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党务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建立保障党员表达意志新机制,完善干部与党员协商交流等制度,以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更大范围表达自己的意愿,真正形成充满活力的党内民主氛围。
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内纪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法规保障。采取更加切实的措施,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使。既要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哪些民主权利,也要明确规定党员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使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有依据、有保障,杜绝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现象的发生。加强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举报保密、奖惩和补偿机制,并尽可能使之明晰、具体、有可操作性。加强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打击报复者,严格按照党纪党规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敢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的党员,积极给予支持和保护。
完善党员监督制度。党员的监督权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拓宽党员检举、申诉、控告等渠道,制定具体严密、操作性强的制度,扩大党员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范围。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牢牢把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正确原则和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健全法规规范舆论监督行为,使广大党员更有效地掌握和利用舆论监督这一武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增强党员民主权利意识。党员的民主权利意识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前提条件。要形成自觉尊重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良好环境,为党内民主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培育党员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观念,营造党内政治生活中浓厚的民主氛围,调动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教育,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提高参与意识和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意识;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平等意识和民主观念,克服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家长制作风,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去对待批评,切实做到尊重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善于倾听来自基层和党员的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