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休闲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按照《关于上海体育学院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休闲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实施原则
突出业绩、注重质量、坚持导向,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采用质与量指标相结合、上与下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依据校绩效考核工作中关于二级学院的教学及训练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考核内容指标,将与学院的人才培养、学科及专业建设、以及重大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评价指标等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在编在岗教职工和非事业编制Ⅰ类人员。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及外借、离岗创业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绩效考核工作组
组长:王红英、霍圣录
副组长:郑家鲲、顾郑军
组员:金银日、鲍明华、陈玉忠、陆莉萍、刘东宁、林世行、郑国华、韩耀刚。
四、考核办法
休闲学院将以师德规范、员工培养质量、绩效贡献等为主要参考指标,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并且酌情考虑管理人员。“优秀”名额为4人。
(一)教师考核
1、优秀:思想政治优秀,党员同志需按要求完成各类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和教师培训学分,严格执行休闲学院教学常规,未发生一般教学事故或较大教学事故;较好地完成激励计划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学校和休闲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无学术不端或者违反师德师风及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按下列成果排序先后决定优秀人员(如同一类型获得成果人数超优秀名额的,按照成果重大程度排序;成果认定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或决策咨询申报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2)论文被SCI、SSCI、EI等国际核心期刊收录。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或教学研究项目。
(4)本人所带运动员获全国冠军赛(全运会项目)冠军,全运会、亚运会、世界锦标赛前三名。
(5)发表CSSCI、CSCD等中文核心期刊。
(6)本人所指导员工的作品在“双创”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指导教师前三)。
(7)获得省部级(上海市、体育总局)教学科研项目及奖项。
(8)获得市级各类课程项目、教改项目等。
(9)本人在学校、学院专项建设工作中作出重大突出贡献(经个人申报、教学团队论证、教授委员会审议、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10)增设抗疫专项工作优秀名单,由学院推荐,单独上报人事处,经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合格。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培训学分要求,能完成学校和休闲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未发生一般教学事故或较大教学事故。
3、基本合格、不合格。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未完成《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上体院院字[2015]106号)、《上海体育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上体院院字[2016]43号)相关工作量要求的,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个人填写《2020年度上海体育学院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在休闲学院教学团队和管理岗考评会上述职,对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成绩等进行认真总结。考核合格要求管理人员完成岗位工作,无重大管理事故。发生重大管理事故的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教师填写《2020年度上海体育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在所在的教学团队组织的考评会上做述职报告,集体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教学团队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并结合平时考察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班子成员将分头到相关团队,听取汇报。
2、休闲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教学团队评议的基础上,根据《2020年休闲学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确定绩效考核等次,根据实际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投票推选产生,其中“优秀”人选需获推荐票数半数以上名额,并将考核结果在休闲学院公示3天。
3、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提交相关材料依据向休闲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复议。休闲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应提出复核意见,并告知被考核人。如被考核人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工作组提出书面复议意见,复议结果由人事处告知被考核人。
六、考核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23日前,成立休闲学院2020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休闲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2、2020年12月31日前,被考核者完成本年度个人工作小结,填写《2020年度上海体育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或《2020年度上海体育学院教师绩效考核登记表》并完成述职。
3、2021年1月4日前,学院汇总绩效考核情况,报联系院领导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
七、考核指标的有关说明
1、关于教学工作量按教务处、研究生处报送人事处核准的为准。
2、教师培训学分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送和休闲学院核算的为准。
八、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休闲学院负责解释。
休闲学院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