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型固定资产(包括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及按规定登记造册的教学设备)由学院设备采购部门统一采购,设备取得后,即归本部门专人管理,并由设备科分类编号贴粘样签。
二、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制度,做到一卡一物,并有专人管理造册核实。
三、资产归口在各教学团队的,由教学团队负责落实资产使用保管人,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按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并在学院登记备案。
四、设备使用方应爱护公物,定期维护,及时报修。
五、借用学院资产如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应填写学院固定资产借用单,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期间如有损害,由借用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六、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
七、设备自然损坏经学院办公室登记上报学校资产处,并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休闲学院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