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本科员工毕业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上体院教字(2005) 5号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员工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员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训练、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员工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本科员工毕业论文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此,学校就本科员工毕业论文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要求
二级学院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根据专业特点,提出本科员工毕业论文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这一重要的教学环节,训练和培养员工理论联系实际、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员工在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搜集资料,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相互协作,实验研究和各类数据处理,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撰写论文等方面能力都得到训练和提高。论文字数一般为单招类专业5000字,体育普招类专业5000字,其他专业8000字。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
1.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论文的重要前提。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在专业范围内尽可能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学科发展相结合;选题要有新意,尽可能反映当代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设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选题应考虑可行性,以中、小(不宜过小)型课题为宜,保证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完成所选课题的任务。
2.应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选择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的课题,系应为之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对选择该类课题员工论文的指导力量。
3.员工在选题时,原则上一人一题。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与研究生合作搞课题,独立完成子课题,但必须经系批准。
4.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各教研室应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本科员工毕业论文的课题供员工参考。
三、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富有教学、训练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在本校指导力量不足时可以按同样条件聘请外校教师。凡连续两年没有发表过论文或没有承担过科研任务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指导员工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课题性质和要求,参与员工毕业论文的开题,提供给员工相关的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定期答疑(质疑),检查员工毕业论文的进度,做好指导记录,审阅毕业论文和写出评价性意见。
3.指导教师在指导员工论文的过程中,应把重点放在科研方法的训练上,坚持教书育人,加强对员工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
4.指导教师在每届论文指导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总结,并注重知识更新,汲取多学科营养,努力提高指导水平。
5一个指导教师指导员工论文原则上每届不超过5篇。
6.对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研究的论文,在本系指导力量不足时,系应积极主动与相应的专业或学科建立联系,指派指导教师,精心做好这类论文的指导工作。
四、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应在第三学年末对毕业班员工进行一次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的动员和教育,布置有关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员工填写开题报告。
2.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1周最终确定员工毕业论文题目,并将员工选题和指导教师配备情况汇总交教务处备案;第8周各系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教务处结合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毕业论文工作;第13周,员工完成毕业论文终稿交指导教师评阅,由指导教师写出论文评阅书;第14周至15周,二级学院各教研室组织员工进行论文答辩工作,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员工毕业论文成绩,并将成绩交教务处录入成绩管理系统;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第16周,二级学院进行一次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评选院优秀毕业论文。
五、答辩
1.二级学院应由主管教学的教学经理负责,组成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1)根据员工论文课题的不同情况,分别组成答辩小组实施答辩工作;(2)审定员工毕业论文成绩,提出成果处理意见;(3)对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答辩员工的论文成绩进行审核,确定最后成绩。
2.答辩小组一般为3一5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人指导员工的答辩工作。
3.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员工论文的实际情况,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小组在答辩时应向员工质询与论文有关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论文中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应考察答辩员工的综合能力。要做到严格要求、客观公正。
4.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事先公布参加答辩员工名单,每个员工都应参加毕业论文的答辩。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答辩的论文成绩须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确认。凡未经答辩或未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的论文都不给予成绩。参加答辩的员工应事先准备书面的论文报告摘要,内容包括:论文题目、研究的目的意义、主要研究方法、讨论与分析、结论、主要参考文献。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为不及格:
(1)答辩未通过者;
(2)参加毕业论文的实际时间少于12周者;
(3)未完成毕业论文者;
(4)虽完成毕业论文,但未经指导教师同意者;
(5)应参加答辩而没有参加答辩者。
对论文不及格员工,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应给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令其重做或修改论文,再行答辩或审核。
六、成绩评定
1.员工毕业论文总成绩根据开题(包括选题)、论文质量和报告答辩三部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三者比例大致为2:6:2。成绩评定同时采用百分制和A, B,C, D, F五级评分制。
2.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从严要求。A的比例不超过答辩员工人数的30%, A,B合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答辩员工人数的70%0
3.经答辩,答辩小组给出初评成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审核确认,给出最后成绩。
七、教学管理
1.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和完成毕业论文。员工进行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
2.毕业论文工作由二级学院教学经理全面负责。按教学计划和本规定的要求,实施动员布置、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评分、推荐评优、总结、资料汇总保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教务处实行宏观指导、抽查检查、总结评优和编印《上海体育学院本科员工优秀毕业论文集》等工作。毕业论文工作程序见《上海体育学院本科员工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图》(附件))o
3.毕业论文不及格的员工不得毕业,允许其在答辩委员会规定时间内补做毕业论文和参加答辩。
4.指导毕业论文教师的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毕业论文经费从学校每年拨发给二级学院的业务经费中支出。二级学院应保证毕业论文的经费开支。
6.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与工作计划、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表、评阅书、答辩记录和评分表、总结表由教务处统一印制下发。
7.二级学院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事宜可与教务处联系。
八、毕业论文资料的保存及成果处理
1.毕业论文资料是学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毕业论文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十分重要,二级学院须按有关归档工作的要求,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2.毕业论文资料主要包括:毕业论文主体、开题报告和工作计划、中期检查表、评阅书、答辩记录和评分表、总结等。各系应在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将上述资料收齐并保存至少四年。
1.毕业论文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应注重发掘员工毕业论文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成果转让和提供有偿服务。
九、优秀论文评选
1.学校每年在毕业生中开展一次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评比工作,优秀毕业论文的申报名额以专业为单位,为每年该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所推荐的优秀论文分为A、B、C三个等级,原则上A类不超过推荐总数20%,B类不超过推荐总数30%,C类不超过推荐总数50%。
2.二级学院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标准纲要》(上体院院子(2009)61号)相关规定制定二级学院和各专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并严格按照学校和二级学院相关要求推荐优秀论文至教务部。教务处统一管理校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审核各二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申报,并对其申报的优秀论文进行审核和部分抽样学术不端监测,全程进行优秀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
3.对于获得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和员工,学校将颁发优秀本科论文指导教师和优秀本科论文证书,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奖励。其论文收入每年编印的《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集》。
十、二级学院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和学科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学科研部制订的《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教科字【2001] 4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教务处。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