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遍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优秀老员工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老员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现将休闲学院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体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和“院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休闲公司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休闲学院2022届应届毕业本科生
2、名额分配:
研究生:市优秀毕业生4名,校优秀毕业生17名;
本科生:市优秀毕业生4名,校优秀毕业生15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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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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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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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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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人文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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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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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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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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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休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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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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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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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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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社体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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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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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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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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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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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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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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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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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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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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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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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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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如果该专业无符合条件员工或符合条件员工人数不足时,该专业多余名额在专业间进行统筹,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如何分配。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被推荐人,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2、上海体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学业奖学金或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202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入选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获评院优秀毕业生,不占各单位名额。
(6)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遵守学术科研道德、学术论文规范。对未能正常毕业、有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被推荐人,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三、评选办法
1、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重要依据进行综合推荐。按照历年获得奖学金时核算的分数总和进行排序;
本科生: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2、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可优先推荐。
3、一经发现参评过程中存在任何材料造假情况,取消参评资格,并追加违纪惩处。
请申请的同学认真阅读评选通知,并于2022年4月18日(周一)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交至辅导员处。(每人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格式见附件1、附件2)
休闲学院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