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定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员工的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审核,经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团干部:
刘 君(10休闲)
优秀团员:
查安妮(10人文) 韩耀刚(10休闲)
张晓娟(11人文) 崔煜炜(11休闲)
仝 皎(11体硕)
如有疑义,请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
11:00前向体育休闲与艺术公司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51253267
地 址:H楼619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体育休闲与艺术公司党总支
2013
年4
月12
日